Article 8

Repealed

设立农业机械维修点应当向不设区的市、区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相应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区未设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的,向市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申请。

申请办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相应的维修设施和场地使用证明;

(四)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五)主要从业人员的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