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每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为本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月。市(地,下同)、县(县级市、区,下同)可以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具体的义务植树活动时间。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