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Chapter 8 附则Article 85Amended本条例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1999年11月25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解释的规定》、2001年1月16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程序规定》同时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7Article 84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