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化建设费不得低于该项目建筑工程总投资的2%,由建设单位专项使用。

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化建设完成的时间,不得迟于该工程投入使用的第二个年度绿化季节。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