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业主委员会可以由5至15人组成,具体人数应当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大小确定。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业主可以给予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必要的报酬,具体数额由业主大会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