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按照交通信号、标志、交通警察指挥通行;

(二)在禁止行人通行的高架桥、立交桥行走;

(三)通过设有人行横道、地下通道、过街天桥的道路时,不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过街天桥;

(四)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滑行;

(五)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5,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