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Repealed

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安全的日常管理,建立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定期组织房屋安全检查。

在遭遇台风、洪水、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应急抢险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及时做好排险解危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