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适用本条例。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2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