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Article 8Amended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议案、报告一般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基本情况;(二)有关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三)决策方案;(四)可行性研究报告、统计数据等其他有关资料;(五)在实施与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相应措施。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