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村民委员会应当召开村民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日发布通知,并向村民公示会议讨论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