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山林培育、保护、管理和利用,应当有利于突出山城一体的城市风貌;有利于保护山林的自然景观,丰富和稳定山林生物群落结构;有利于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