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总体规划按照下列规定编制: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县域城乡总体规划、县城总体规划和重点镇总体规划,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

一般镇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区(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