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荣誉市民在本市享有以下待遇:

(一)应邀旁听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列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珠海市委员会全体会议;

(二)应邀参加本市举行的重大活动;

(三)应邀参加国家机关组织的社会公益以及其他相关活动;

(四)在本市居住的荣誉市民,可优先安排其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礼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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