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展会期间应当组织开展专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受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处理展会专利侵权纠纷;

(二)依法查处展会期间发生的假冒专利违法行为;

(三)监督主办方及承办方履行专利保护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