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Amended

具有高等、中等院(校)中医专业学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中医从业人员,可以运用现代医学诊疗技术开展医疗活动。

鼓励西医人员学习研究和运用中医理论与诊疗技术,促进中医药学的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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