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四)、(五)、(六)项,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由邮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可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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