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Amended

收件人接收给据邮件时,发现封皮破损,应当场声明并核对内件,属邮政企业责任造成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的,邮政企业应当按规定赔偿。

由于收件人所在单位收发人员的过失,造成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的,收发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运输单位运输邮件途中,发生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等,除不可抗力外,应由运输单位按照运邮协议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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