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Repealed

以收取或者给付财物为交换条件进行其他淫亵色情活动的,由公安机关处3000元以下罚款;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进行其他淫亵色情活动的,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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