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

燃气企业与用户双方应按照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签订供气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气价并按照规定期限、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法支付气费。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