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各类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享有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经费使用、机构设置、劳动分配、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优化项目经费管理,合理调整经费的支出结构,扩大人力资源费的支出比例。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