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有权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控告和投诉。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应当畅通反映渠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控告和投诉提供便利。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