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Amended

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