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

石油勘探开发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按照许可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排放污染物。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