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信贷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扶贫对象产业发展。

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和社会扶贫资金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由帮扶单位确定用途。

社会捐赠资金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安排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