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Repealed

下列行为由市、州交通主管部门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一)国道、省道经营使用权变动;

(二)在国道上设置立交、平交道口,埋设管道、杆线、电缆;

(三)跨越市、州行政区域的超限运输。

前款第(一)项中国道经营使用权变动还需转报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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