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

企、事业单位需要对本单位的计量保证体系和提供数据的有效性进行评定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计量确认。

计量确认证书可作为向需方提供计量保证和完善计量基础工作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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