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Amended

在采暖期内,住宅热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卫生间温度不得低于18℃。

非住宅热用户的室内最低温度由供用热双方在供用热合同中约定。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