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推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

备用金归缴存的采矿权人所有,专户储存,专项用于该采矿权人采矿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的治理,不得挪作他用。

备用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