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旅游经营者未经旅游服务质量标准等级机构依法评定的,不得使用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和称谓。已经评定的,不得违规使用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和称谓。

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买卖、出租、转借旅游从业证书。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