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Repealed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强制丧事承办人购买其销售的商品和提供服务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造成骨灰丢失和遗体损坏的,每具赔偿一千元至三千元,造成遗体丢失的每具赔偿一万元。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8,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