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Repealed

殡葬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提供优质便民的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刁难丧事承办人,不得索要或者收受他人财物。

殡葬服务单位不得强制丧事承办人购买其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

殡葬服务单位在存放和运送遗体、骨灰时应当尽职尽责,不得损毁、丢失。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8,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