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5

In force

乡规划、村庄规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修改:

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行政区划调整确实需要修改规划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实需要修改的。 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组织论证,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