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

城市绿化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并实行招投标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于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