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

省级农业投资在国家现行财政体制下,根据当年财政状况,按下列比例确定:

(一)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计划内省筹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17%以上;

(二)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应在上一年度农业投资总额的基数上,按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幅度增加农业投资;

(三)农业的科技费用占科技三项费用总支出的40%以上;

(四)国有农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出占财政拨款技术改造资金支出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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