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Repealed

市、区县(自治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农业发展计划制定农业资金使用计划,做到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专款专用,提高效益。禁止将农业资金用于非农业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