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1
In force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三十元罚款:
(一)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者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三)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时不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无交通标志标线时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右转弯时不让相对方向行驶的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的;
(四)驾驶时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的;
(五)驾驶时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的;
(六)驾驭畜力车时并行或者驾驭人离开车辆的;
(七)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未下车牵引牲畜的;
(八)驾驭畜力车时在禁止超车的道路超车、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或者未拴系随车幼畜的。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