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各自特点,采取措施,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平安建设的标准是:
(一)无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事)件;
(二)无重大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矛盾纠纷;
(三)无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问题;
(四)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五)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六)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七)无重大食品、药品等危害人身安全的事故;
(八)无其他重大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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