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Chapter 2 规划建设Article 10In force新城区开发、旧城区改造、居住小区建设和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大型商业中心、大型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和体育场馆等工程项目在规划、建设时,应当按照公共汽车电车客运发展规划,配套建设公共汽车电车站点以及相应的停车场,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