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地方立法条例/Chapter 6 地方性法规解释Article 47In force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属于行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地方性法规授权的机关进行解释,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不适当的,可以责令纠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