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本条例实施后职工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从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划转记入的部分;
(三)城镇个体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划转记入的部分;
(四)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息。
本条例实施前已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建立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予以保留,并与本条例实施后建立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