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垃圾申报制度,并按照国家标准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有毒有害的垃圾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逐步实现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