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新建、改建市政工程设施,严格执行经济、技术标准,接受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并实行保修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