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Chapter 5 法律责任Article 40Amended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其中之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赔偿损失,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并处五十元以下罚款。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