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Amended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得票数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的,始得当选。

选举结果,由主席团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并向大会宣布。当选人的得票数,应当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3,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