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捐献登记需要填写登记表,登记表应当载明捐献人的基本情况、捐献的器官名称等事项。

捐献人登记后可以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登记机构、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对登记的事项应当保密,不得泄露。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