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依法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干扰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

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正当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7,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