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Amended

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

秘书处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处可以设立若干工作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