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中,要有建乡(镇)民族的公民。

民族乡(镇)的乡(镇)长由建乡(镇)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中,要配备与人口比例相适应的少数民族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