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城市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当给予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城市节约用水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