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在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较多的城镇、车站、机场、港口、商业中心区域等客流量大的地区合理规划清真饮食、副食、肉食经营供应网点。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